凤凰网财经讯 6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云南银保监系统连开18张罚单,5家银行合计被罚725万元。


(相关资料图)

民生银行昆明分行因违规通过非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等11项违规,被罚款375万元。

具体违规事项如下:

一、违规通过非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

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垫资;

三、未按施工进度放款,贷款资金一次性支付后用于购买本行存款产品;

四、违规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

五、小微企业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导致贷款形成损失;

六、个人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部分信贷资金挪用于投资;

七、服务收费不规范;

八、部分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

九、办理保函业务不审慎,违规为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非标债权资产提供担保;

十、违规办理信用证业务,增加存款规模;

十一、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

时任民生银行昆明分行行长助理李雪磊对民生银行昆明分行“小微企业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导致贷款形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

时任民生银行昆明东聚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赵雄对民生银行昆明分行“小微企业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导致贷款形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

时任民生银行昆明分行机构金融二部总监罗敏对民生银行昆明分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垫资”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

时任民生银行昆明分行机构金融二部总经理助理梅轶对民生银行昆明分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垫资”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

时任民生银行昆明分行零售业务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梁辉对民生银行昆明分行“小微企业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导致贷款形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

昆明市东川区农信社因违规向房地产业发放社团贷款等4项违规,被罚款140万元。

具体违规事项如下:

一、违规向房地产业发放社团贷款;

二、通过多次办理借新还旧和展期延缓贷款风险暴露,掩盖资产质量真实性;

三、向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提供融资;

四、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信贷资金挪作他用,部分流入限制性领域。

时任昆明市东川区农信社党委书记、理事长李斌对违法行为一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时任昆明市东川区农信社党委书记、理事长易封书对违法行为一、二、三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

云南元谋农商行因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等3项违规,被罚款90万元。

具体违规事项如下:

一、信贷资金管理不审慎,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企业账户、回流借款人及其关联人账户、归还借款人名下按揭贷款或转定期存款;

二、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

三、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部分员工违反禁止性规定。

时任云南元谋农商行元马支行行长杨靖、时任云南元谋农商行老城支行行长张庆华对违法行为一负有责任,分别被予以警告。

云南南华农商行对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或其配偶账户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部分员工违反禁止性规定等2项违规,被罚款60万元。

时任云南南华农商行龙泉支行客户经理陈明兵、时任云南南华农商行龙泉支行客户经理王钦能和云南南华农商行沙桥支行客户经理夏言文对“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或其配偶账户”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分别被予以警告。

永仁县农信社因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等2项违规,被罚款60万元。

具体违规事项如下:

一、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部分流入房地产企业账户;

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部分员工违反禁止性规定行为。

时任永仁县农信社营业部主任杨兴智对违法行为一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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